为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切实方便广大患者就医,减少就诊等候时间,新疆人民医院开展“电话预约挂号”服务,您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选择您最信赖的医生为您诊治。相关须知如下:
一、电话预约只适用于预约3日内的专家、专病和专科门诊。
二、预约挂号一律采用实名制,请按照实际情况正确告知预约挂号工作人员您的个人信息及您所预约的专家姓名、科室和出诊时间,复诊病人还须告知您的就诊卡号,初诊病人我们会为您新建就诊卡。
三、预约挂号的患者或家属请留下有效的联系工具,以便于出诊医生因故停、改门诊时及时通知您。
四、如预约专家因意外事情当日未能出诊,预约挂号工作人员也未能及时通知您,门诊办公室将为您安排其他同等专业及水平的专家就诊,敬请见谅。
五、取消预约挂号,请及时通知挂号室,以便将有限的资源留给其他的患者。取消预约最迟应在前一天下午17:30(北京时间)以前通知挂号室,如您取消预约而未通知我们,将作为失约处理,失约3次者,我们将停止您的预约资格。
六、请您根据预约号的次序安排好就诊时间。就诊当日如果您未能及时到院,为节省宝贵的时间,保证其他患者的诊疗,我们将安排后面的患者就诊。
七、预约受理后,在就诊当日初诊病人可先到到门诊一楼挂号室的预约窗口交款、取卡后到相应诊区分诊台刷卡就诊。复诊病人可直接到相应诊区的分诊台刷卡就诊。
八、电话预约挂号受理地点:自治区人民
医院挂号室。
九、预约挂号电话:0991—8568333
十、电话预约挂号受理时间(北京时间): 夏季: 9:30——19:00
冬季:10:00——19:00
新疆人民医院的预约挂号服务是惠及医患双方的服务措施,希望得到您的支持——愿预约挂号成为联系医患的健康之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