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院长:
请问贵院设立的投诉中心是什么机构?是否为医生,护士辩护的机构?我母亲陈玉香85岁因跌倒7月13日入住院治疗.住7楼49床,14日开了二张检查单.头颅(CT).颈椎(磁共振).次日报告单上却是(头颅磁共振);医生要求再次做颈椎磁共振,我拒绝;因为这个纯属于
医院的失误,我电话把此事反映到投诉中心,没想到如此说法,荒唐;"经了解情况需要做头颅磁共振,说我懂不懂医。所谓的,没有头那有颈..."如此荒唐,言语,真是可笑,我怀疑医生的素质。我说:要把此事通过媒体,报告陈海啸讨个说法,几小时后科主任协调解决.都是包庇,推卸,说这个是需要的,之类的话。才勉强退磁共振费用一半(275)元,既然认识到自己开单错误引起的,纠纷解决以后几天包括主任至护士都敌视相待,不理不睬,使我母亲无法继续治疗而担忧,在未痊情况下18日要求出院回家治疗。
三级甲等医院,文明单位,不要因为这人的行为而玷污,是对患者的不负责和对工作的消极对待,我很担忧,如果我什么多不懂的话,给我的家庭增加了负担,我希望院方认真处理。只想大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