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红斑狼疮患者还是其家人、朋友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无论是系统性红
斑狼疮还是盘状红斑狼疮,医学研究已证实没有传染性,临床上未发现因与患者密切接触而致病者。
遗传因素:遗传是
红斑狼疮发病的重要因素,具有红斑狼疮遗传因素的人,一旦遇到某些环境中的
诱发条件,就会引发本病。有红斑狼疮家族史的发生率可高达 5% ~ 12% 。
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稳定后,恢复常人生活意味着她可以拥有正常人所拥有的一切,包括学习、工
作、结婚、生育等等。结婚和正常的性生活,有利于狼疮的稳定,不会造成红斑狼疮病情复发。但
值得一提的是,选择避孕方法时,不可采取口服避孕药,这是因为,口服避孕药是红斑狼疮的禁用
药物。
由于在妊娠期间无轮胎儿的营养供给还是代谢产物的排泄都由母体来完成。母体的负荷大幅度增
加。随着胎儿的发育,这些负荷还会逐渐增加。所以要求母体的各个器官都应是健全的,才能承担
日益增加的负荷。
肾脏是红斑狼疮患者最易出现损害的器官,妊娠期间,母体的肾脏负荷增加尤为明显。从怀孕 3
个月开始肾脏增大,尿路扩张,肾小球滤过率和肾有效血流量均大幅度增加。而血肌酐、尿素和尿
酸水平下降。在正常下,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可在 500mg ;妊娠期间母体血压下降,钠水潴留,
容易发生
高血压。因而更增加了红斑狼疮妊娠期的危险性。所以红斑狼疮患者妊娠应慎重,在有明
显肾损害时尤应慎重。
红斑狼疮患者的免疫系统是很脆弱的,而妊娠不仅加重肾脏的负担,同时又是引起稳定期红斑狼
疮再次活动的因素。但也有一些患者安全度过生育关之后,病情更加稳定,甚至完全停用激素的患
者,关键是能否安全度过生育关。
1 .属于以下情况者,可以在严密观察下妊娠:
( 1 )没有肾损害的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后可以达到安全生育;
( 2 )蛋白尿持续时间不长,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在肾损害恢复之后可以在严密观察下妊娠;
( 3 )有高 血压史,但 蛋白尿已完全消失的患者,在血压控制之后,应在特别严密观察下妊娠
。但选择应用降压药时要尽量避免有可能诱发红斑狼疮或造成狼疮不稳定的降压药。
( 4 )应用环磷酰胺的患者在停用 1 年之后 , 月经规律之后方可在严密观察下妊娠。
2 .有以下情形者,一般不可妊娠:
( 1 )红斑狼疮活动期;
(2 )有严重心、肾等脏器的损害;
( 3 )大剂量应用皮质激素者;
( 4 )半年之内应用免疫抑制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