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员入院须知
1. 病员入院后请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探视、休息)等制度,请自觉保持病室整齐、清洁、安静。
2. 入院后请您穿病员服装,禁止在院内吸烟和饮酒。
3. 病员入院后根据病情,由
医院安排及调配床位。
4. 每个病人床头和每个病室的厕所都有一个呼叫装置,如需要帮助或感觉不适时,请及时按铃呼叫。
5. 住院期间如要打电话,请用病区门口的投币电话。特需病房可以开通外线。如需查询有关信息及
当日住院帐目可使用每个病区的触摸屏 ,但显示费用与实际产生费用可能有时间差,以出院时帐
单为准。
6. 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护人员同意不得离开医院。有急事确需外出者,须经床位主管医师同意,并
书写请假条后方可离院,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
7. 住院期间如需要手术、创伤性检查、
化疗、
放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详情请问主管医生。
8. 请不要进入护士办公处或翻阅病历,如有疑问可向护士长或主治医师提出。
9. 疑拟传染病人须严格遵守床边消毒隔离制度。
10.医院是公共场所,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病房,并保管好自己的普通物品,一般物品请存放在属于
您使用的壁柜及床头柜内。
11.病人不准擅自使用病房内的电源插座。
12. 夏天医院配备电蚊香底座,自带蚊香片,注意不能使用烟熏蚊香。
13.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4.为保证医疗秩序,确保查房及诊疗工作正常进行, 上午10点前家属一律不得进入病区探视病员.
15. 病员必须提供家属正确的通讯地址及电话,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16.病人沐浴应遵守医院规定时间(17:30---19:00),体质虚弱不能起床者请勿沐浴,以免发生
意外。
17.微波炉对病员开放可热菜、热饭,但请自备微波炉餐具,切忌使用金属容器。凡使用不当损坏,
赔偿修理费。
18.如您是产妇,有人要抱婴儿做检查,您必须确认是病区护士或儿科医生,如有可疑立即报告医生。
19. 本院不安排各类推销及保险品种,如遇推销商进病房送广告、样品或介绍保险,请立即按呼叫器,
由护士请他出去。 如您需要接受他们的介绍,发生纠纷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20.出院前请您对医院的一切服务、医疗、护理等在“病人意见征询表”上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21. 医护人员谢绝一切红包、礼品与各种药品或器材回扣希望得到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