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服务指南
一、电话使用指南
1、门诊楼电话使用指南
①门诊楼公用电话机为IC卡电话。
②电话机位置:门诊一楼:门诊大厅口
门诊一楼至五楼电梯等候间。
③IC卡电话机使用方法:
摘机——插入IC卡——拨号——通话——挂机——取卡
2、住院部电话使用指南
①病房电话机为201卡。
②电话机位置:病床床头柜上。
③201卡电话机使用方法:
摘机——输入201卡卡号——拨号——通话——挂机
3、电话卡购买指南:
南院附近小卖部、报刊亭均可购买IC电话卡、201电话卡。
二、餐饮指南
南院对面各餐厅,早餐7:30—9:00,中餐11:00—13:00,
晚餐17:00—19:00,定餐电话:2379868。
三、资料复印指南
可复印病历中客观资料部分,即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单、各类检查报告单、三测单、护理记录单、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历复印程序:经主管医生同意,由医务人员陪同,经医务办签字,到门诊三楼行政办公室复印。
门诊就诊指南
1、门、急诊周一至周日全天无假日开放。周六、周日仅收挂号费0.5元。
2、就诊者请先到挂号室按专科挂号,无病历者请同时购买病历本,以便医生记录病情。
3、就诊时,请向医务人员详细叙述病史并配合检查。请注意保存病历本及检查资料,复诊时带病历随诊。
4、十四岁以下的内科急诊患者请看儿科。
5、空腹抽血检查者,上午九点半前到检验科抽血。非空腹抽血的项目,可随到随抽。
6、医生开具检查单或处方后,请持单直接到收费处划价交费,然后再作检查或取药。任何科室及个人都不能私收费用。
7、照片、肠镜检查等需清洁洗肠者,请到急诊科洗肠,时间为检查前一日20:00和检查当日的7:00。
8、办理疾病证明及休病假证明,请出具病历本及相应检查资料。持医生开具的证明到急诊科护士站盖章后方能生效。
挂号收费标准
单位:元╱人次
类别 | 挂号费 | 诊疗费 | 合计 |
主任医师 | 0.5 | 2.5 | 3.0 |
副主任医师 | 0.5 | 2.0 | 2.5 |
主治医师 | 0.5 | 1.0 | 1.5 |
急诊 | 0.5 | 2.0 | 2.5 |
节假日门诊 | 0.5 | 0 | 0.5 |
简易门诊 | 0.5 | 0 | 0.5 |
温馨提示: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特困职工、70岁以上老年人凭证明全免挂号费和诊查费。
1、挂号时请先告之挂号员就诊科室,不清楚就诊科室时,请咨询挂号员。
2、挂号后请持挂号单及病历到相关科室候诊厅候诊,由导诊按序依次安排就诊。
3、就诊后,请持挂号单和医生开具的处方或检查单到收费处(门诊大厅一楼),办好交费手续后,持交费收据单到门诊大厅西药房取药,需要做检查的请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放射照片、B超可直接在收费处定价交费;特殊检查项目则须先到相关科室定价后再到收费处交费)。
4、复诊时,请携带上次就诊病历及各项检查结果。
5、急诊科24小时接诊,就诊时,病人可先到急诊诊室就诊,然后挂号、收费。
6、每月我们都会举办一次免费健康知识讲座,请您留意报纸和院内广告,届时请您参加,还可获得精美礼品。
7、持卡消费者,请先出示消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