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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住院须知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住院须知

入 院 须 知

一、入院手续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医生签名的入院登记表。
2、到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并缴交按金,可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省市区公医或特约单位病人,请出示医疗证并交记帐单。
3、请参保人出示“医疗保险卡”,以便确认身份。
4、按不同病种,入院时先预交一定数量按金。
5、到入院处理室进行入院前初步检查、及护理,然后有专人护送入病房。

二、住院守则
1、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2、请保持室内环境的清洁和安静,请不要在室内吸烟。
3、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为医疗查房和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12:00~下午2:00为午休时间;晚上9:30以后就寝。
4、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4:00~9:00 pm ,节假日增加上午10:00~12:00 ;为健康着想,请不要带学龄前儿童入病房探视病员,因病情确需陪人者,由护士长发给陪人证。
5、未经医护人员同意请不要进入诊疗办公室,不翻阅病历。
6、探视及陪人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要擅自翻阅病历,不能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在病床上坐卧,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7、请不要随意外出或到院外住宿。因特殊情况请假者,须经主管医师同意,报告护士后方可离开,但需按时回院。
8、请勿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金钱,注意保管好自己财物。请不要自带电炉、电热杯、电风扇等来院使用。
9、病区每月召开工休会一次,在病情容许的情况下请依时参加,并提出意见,帮助改进我院的工作。
10、请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礼、请吃、送红包。

三、出院手续
1、医生签署出院医嘱后,由病区工作人员通知您到住院处办理结帐手续,结帐后凭收据向病区护士取疾病证明书及门诊病历、出院带药等。
2、一般情况下,医生签署出院医嘱的第二天,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当天出院者,需向病区主管医师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才可于当天办理出院手续。
3、如有剩余的饭菜票,可以退回住院处。
4、出院前,请详细检查您的财物,以免遗留。
5、基本医疗保险。
(1) 起付线(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本市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或现金支付。起付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00年度为18972元)为基数,根据医院等级确定为:

医院
等级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一级医院

4%(759元)

2.8%(531元)

二级医院

6%(1138元)

4.2%(797元)

三级医院

10%(1897元)

7%(1328元)


(2)共付段(起付线上、封顶线以下部份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如下的比例共同负担(退休人员自付比例按在职职工的70%计算):

医院
等级

在职职工

退休人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一级医院

90%

10%

93%

7%

二级医院

85%

15%

89.5%

10.5%

三级医院

80%

20%

86%

14%


四、一般服务措施
1、 除极特殊情况外均应在医院开膳,以配合饮食治疗。饮食由营养室提供,(精心设计,办求做到合理搭配、讲究营养)。除有多个品种的饭菜外,还提供半流、全流、产妇套餐,儿科奶等给患者选择,并为特殊的病例配备治疗、饮食。
2、 本院各层设有磁卡电话,欢迎需要者使用。
3、体检中心
  本部门竭诚为各界人士服务。专门负责优先做各科诊病、治疗以及全面的健康检查、防癌检查。由富有经验的专家教授主诊。设备优良,服务周到,快捷妥当,地点设在门诊部六楼预防保健科。
五、有关监督查询电话
  医 务 科:81346937
  住 院 处:81346913
  急诊出车:81346901
  预防保健:8134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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