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才经院长:
等了很久,才下笔写这封信(我们一直在等待医院的答复,等了3个多月了),对贵医院部分医疗人员的行为,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医生收红包,合理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有一种情况,绝对是医生及
医院的耻辱。医生向病人家属收受红包,不但没有把病人医好,反而断送了病人的生命,事后,对待医疗过程中的失误,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对病人家属的合理要求,打太极拳,睁着眼睛说瞎话。
这一次,我就亲身见识了这样的医生!!
2007年3月,我母亲经
福建省立医院神经外科诊断,患有脑膜瘤,于2007年3月16日入院。3月19日,医生通知我们,次日进行手术。尽管我们已经咨询过多家医院,认为手术风险很小,但在未听到主刀医生的意见之前,我们不敢下决心让我母亲动手术。3月19日晚上,我在福州金源大饭店约见了主刀医生-黄绳跃,黄医生明确告诉我们:该手术较安全,属于神经外科的基本手术,无生命危险。如果出意外,那病人的运气也太差了(原话)。送完红包,听完医生的话,我们下了决心,让我母亲动手术。
3月20日早上8点半,我目送母亲进入手术室,到下午5点,手术失败,母亲去世。短短9个小时,生离死别。
办完丧事,3月30日,我向省立医院提交了一份质疑函,十几天过去了,无任何回音。4月11日,我书面表达对医院官僚作风的不满,医务科郑亚平才安排医生与我见面,医生依然对质疑函里的疑问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我们对医院的做法极其愤怒,4月17日,医院重新安排当时手术的3位医生与我们家属面谈。在省立医院医务科的会议室内,医生口头承认了以下事实:
1)手术时,心电监护仪有故障。这是属于设备科的管理范围。
2)手术过程中,医院缺少药品-人血白蛋白,需要家属自行购买(我们飞奔到楼下药店购买,但是已经耽误了十几分钟),这是属于药品采购方面的问题。
3)需要将病人转移到ICU病房时,联系医院的护理工人来推病床,等了十几分钟,工人才到达, 这是属于医院的后勤管理范围。
对于手术的意外,以及手术过程中的措施是否得当,我们家属保留意见。同时,我们表达了我们的要求:
1)要求医院对以上的所有事实,承认错误,进行道歉。
2)要求医院赔偿,并将赔偿款项以我母亲名义捐赠。
会议之后,我们整理了一份会议记录(有录音为证),要求医生签字,又是十几天过去了,毫无音信。
5月下旬,我去找医务科的郑亚平,他告诉我,尽管会议时他在场,医生口头有承认以上事实,但医生不签字,他也没办法。我要求医院表态,他居然说,对以上事实做医疗鉴定之后,医院才能处理。岂有此理,明摆的事实,还需要怎样鉴定?
这样的医生,这样的医务人员,这样的无赖行为,是在给福建省立医院抹黑 !!
亡母之痛,终生难忘!!假如有一天,这些医生、医务人员也遭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就会知道我现在心中的愤怒!!
林院长,今天我向你反映这个情况,希望你能理解,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此事。和谐的社会,是由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社会群体组成的。我们的理由、证据与要求,可以公之于众,经的起社会大众的评价。
以下是我写的一些材料,作为证据。
谢谢,并静候回音。
病人家属
200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