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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福建省立医院院长林才经的一封信

给福建省立医院院长林才经的一封信

林才经院长:

  等了很久,才下笔写这封信(我们一直在等待医院的答复,等了3个多月了),对贵医院部分医疗人员的行为,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医生收红包,合理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有一种情况,绝对是医生及医院的耻辱。医生向病人家属收受红包,不但没有把病人医好,反而断送了病人的生命,事后,对待医疗过程中的失误,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对病人家属的合理要求,打太极拳,睁着眼睛说瞎话。


  这一次,我就亲身见识了这样的医生!!


  2007年3月,我母亲经福建省立医院神经外科诊断,患有脑膜瘤,于2007年3月16日入院。3月19日,医生通知我们,次日进行手术。尽管我们已经咨询过多家医院,认为手术风险很小,但在未听到主刀医生的意见之前,我们不敢下决心让我母亲动手术。3月19日晚上,我在福州金源大饭店约见了主刀医生-黄绳跃,黄医生明确告诉我们:该手术较安全,属于神经外科的基本手术,无生命危险。如果出意外,那病人的运气也太差了(原话)。送完红包,听完医生的话,我们下了决心,让我母亲动手术。

  3月20日早上8点半,我目送母亲进入手术室,到下午5点,手术失败,母亲去世。短短9个小时,生离死别。

  办完丧事,3月30日,我向省立医院提交了一份质疑函,十几天过去了,无任何回音。4月11日,我书面表达对医院官僚作风的不满,医务科郑亚平才安排医生与我见面,医生依然对质疑函里的疑问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我们对医院的做法极其愤怒,4月17日,医院重新安排当时手术的3位医生与我们家属面谈。在省立医院医务科的会议室内,医生口头承认了以下事实:
  1)手术时,心电监护仪有故障。这是属于设备科的管理范围。
  2)手术过程中,医院缺少药品-人血白蛋白,需要家属自行购买(我们飞奔到楼下药店购买,但是已经耽误了十几分钟),这是属于药品采购方面的问题。
  3)需要将病人转移到ICU病房时,联系医院的护理工人来推病床,等了十几分钟,工人才到达, 这是属于医院的后勤管理范围。

  对于手术的意外,以及手术过程中的措施是否得当,我们家属保留意见。同时,我们表达了我们的要求:
  1)要求医院对以上的所有事实,承认错误,进行道歉。
  2)要求医院赔偿,并将赔偿款项以我母亲名义捐赠。

  会议之后,我们整理了一份会议记录(有录音为证),要求医生签字,又是十几天过去了,毫无音信。

  5月下旬,我去找医务科的郑亚平,他告诉我,尽管会议时他在场,医生口头有承认以上事实,但医生不签字,他也没办法。我要求医院表态,他居然说,对以上事实做医疗鉴定之后,医院才能处理。岂有此理,明摆的事实,还需要怎样鉴定?

  这样的医生,这样的医务人员,这样的无赖行为,是在给福建省立医院抹黑 !!

  亡母之痛,终生难忘!!假如有一天,这些医生、医务人员也遭受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就会知道我现在心中的愤怒!!

  林院长,今天我向你反映这个情况,希望你能理解,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此事。和谐的社会,是由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社会群体组成的。我们的理由、证据与要求,可以公之于众,经的起社会大众的评价。

  以下是我写的一些材料,作为证据。


  谢谢,并静候回音。

                                病人家属
                                200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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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说得好(0)
福建省立医院:
        
  我母亲经贵医院神经外科诊断,患有:双侧顶叶大脑镰旁及左侧脑室后角脑膜瘤,于2007年3月16日入院,住院号:27006551。

  2007年3月19日,贵院神经外科医生辛惠宁通知我们,计划于次日(即2007年3月20日)对我母亲进行开颅肿瘤切除术,我们五个子女在3月19日晚当场询问辛医生,该手术是否会导致病人死亡,辛医生回答该手术有可能导致病人偏瘫(可能有60%的概率),但不会导致病人死亡。基于手术导致病人偏瘫的概率较大,我们不敢下决心让我母亲动手术。之后,我们电话联系了手术的主刀医生—黄绳跃面谈,3月19日晚上,我们见到了黄绳跃,黄医生当面告诉我们:
  1)该手术较安全,属于神经外科的基本手术,无生命危险。
  2)导致病人偏瘫的概率远小于60% 。 听完黄医生的话,我们最终下决心让我母亲动手术。

  2007年3月20日,贵院医生对我母亲进行开颅肿瘤切除术,手术失败,导致我母亲死亡。对此情况,我们家属认为,贵院负有绝对的责任,我们在此追究贵医院的医疗责任,先就以下情况提出质疑,要求贵医院提出解决方案。
  1)进行手术之前,主刀医生黄绳跃仅到过病人病房一次,病人家属将病人的头颅MRI提交给黄医生,黄医生看过后,未与病人及家属作任何沟通与交流,即离开病房。从我母亲入院到实施手术之间,黄医生始终未就病人病情、手术注意事项等问题与病人及家属作沟通。我们家属对此行为表示愤慨。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2)2007年3月20日上午11点30分,黄绳跃医生步出手术室,告诉我们手术成功,事后却导致病人死亡,要求黄医生作出解释。
  3)2007年3月20日下午,我母亲由手术室回住院大楼16层的抢救室后,心电监护仪一度显示我母亲心率为0,护士却说是仪器坏了,心率正常。我们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4)2007年3月20日下午,我母亲由手术室回住院大楼16层的抢救室期间,大部分时间里,医生不在现场,是我们家属发现引流管血性液量多,要求医生抢救,黄绳跃医生告诉我们:现在需要人血白蛋白,目前医院没有人血白蛋白,需要我们家属自行去购买,对此,我们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我们要求贵医院于5个工作日之内(即2007年4月7日之前),对于我们家属的质疑作出解释,并对本次的医疗事故做出赔偿,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病人家属                                                
                          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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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

说得好(0)
  2007年4月17日下午2:30,我们家属与贵医院的医务科郑科长及神经外科医生黄绳跃、王开宇、魏德在医务科会议室进行了一次沟通,就我们于2007年3月30日提交的文函中的质疑,3位医生做了说明,现总结如下:

  1)进行手术之前,主刀医生黄绳跃仅到过病人病房一次,病人家属将病人的头颅MRI提交给黄医生,黄医生看过后,未与病人及家属作任何沟通与交流,即离开病房。从我母亲入院到实施手术之间,黄医生始终未就病人病情、手术注意事项等问题与病人及家属作沟通。我们家属对此行为表示愤慨。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三位医生的解释是:医生每天都有查病房,与病人及家属有沟通和交流。

  2)2007年3月20日上午11点30分,黄绳跃医生步出手术室,告诉我们手术成功,事后却导致病人死亡,要求黄医生作出解释。
  三位医生的解释是:参考“关于患者的诊疗情况”中的说明。

  3)2007年3月20日下午,我母亲由手术室回住院大楼16层的抢救室后,心电监护仪一度显示我母亲心率为0,护士却说是仪器坏了,心率正常。我们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三位医生的解释是:心电监护仪确实显示病人的心率为0,但是血氧饱和度正常,说明心电监护仪没有完全坏,该仪器的部分功能有问题。

  4)2007年3月20日下午,我母亲由手术室回住院大楼16层的抢救室期间,大部分时间里,医生不在现场,是我们家属发现引流管血性液量多,要求医生抢救,黄绳跃医生告诉我们:现在需要人血白蛋白,目前医院没有人血白蛋白,需要我们家属自行去购买,对此,我们要求医院作出解释。
  三位医生的解释是:当时医院确实没有人血白蛋白,所以才要求病人家属去购买。

  5)2007年4月17日下午的沟通过程中,我们家属还指出以下事实:在医生决定将我母亲转移到ICU病房时,联系工人来推病床,等了大约十几分钟。
  三位医生的解释是:当时情况属实。

  对以上事实,请贵医院医生签字确认。

                              病人家属
                              200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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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

没办法,吃人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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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

太气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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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像话

,那天我亲眼所见有位患糖尿孕妇一脸的苍白,这样高危孕妇,自身已经很害怕,很担心了,做为医生怎么可以对在这对他们那么凶,一张臭脸,说话也是冷冷的,人家不是说医者父母心吗?父母怎么会这样这的对待自己的子女呢?既然你没有父母心为什么要做医生呢?
看着门口还有好几个的这样的高危的孕妇,每个人都是一脸心惊胆战的脸,
做为医院的带头人,应该做些什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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