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看病 医院先垫一半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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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北京青年报:闫建立(07/06/27 04:26) |
朝阳区率先启动城乡同一标准医疗救助体系———
7月1日起,朝阳区没有医保的特困人员门诊将取消原500元起付线,50%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在全市率先启动城乡同一标准的医疗救助体系。另外,在新的救助体系中,朝阳还将把
艾滋病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昨天,朝阳区宣布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生活、学习、就医、法律保护、志愿服务等方面全面覆盖困难群体。
■艾滋病、刑释人员纳入低保
新规将扩大低保救助对象范围,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实现动态下的“应保尽保”。低保边缘家庭中患特病(艾滋病)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据朝阳区民政局局长张凤祥介绍,今后对特病群体逐步完善,包括
白血病、
肾病等因病致贫人群将陆续纳入低保。
对刑释解教人员中未能办理落户手续的生活困难人员,也将给予一年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区政府还将对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和“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提供免费培训。对本区农村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学前教育、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朝阳区将对贫困家庭学生按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前教育四种类别分不同标准进行学费减免和资助。其中将学前教育和低保边缘群体纳入是一个在政策上的突破。
按照新规,朝阳区农民子女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就读中职校将减免1000-2000元不等的学费,困难家庭补助住宿费,特困家庭可获1000元或2000元的生活资助。
建立奖学金制度。对于获市区三好学生等奖项的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设立慈善助学项目,对打工子弟学校特困子女进行资助。
■定点医疗机构为特困人员垫付50%医疗费
针对有许多病者就医前就存在难以承担医疗支付的问题,朝阳区将把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由事后救助改为事前、事中和事后求助相结合的方式。
对于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特困人员门诊取消原来的500元起付线,今后即使花费100元也报销50%,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
医院先垫付50%。据介绍,特困人员一般应持低保证和低保就医手册先到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如果病情严重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具转院通知书,可到
垂杨柳医院、东坝医院等7家区属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医疗费用由这些医疗机构垫付50%。
■全额资助特困低保
对于低保特困家庭中的“一老一小”人员,区政府将全额资助其参加大病统筹。待市里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后,将建立与之相衔接的医疗救助政策,并将未享受低保、无医保待遇的无业持证重度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450元以下,高于330元),通过政府与慈善机构联合设立“困难家庭重大
疾病救助金”,建立困难人员重大疾病长效救助机制。
■困难人群可申请临时救助金
在朝阳区正常居住一年以上的困难人群如果遇到突发性困难可以申请临时救助金,而以往此项救助金只是面向户籍在朝阳区的居民开设。据朝阳区民政局局长张凤祥介绍,无论是在朝阳区的区属企业困难职工、驻区困难官兵还是普通外来打工人员,只要能够出示正常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在遇到如车祸、火灾等各种突发性困难事件时,都有资格申请临时救助金。
■对诉讼困难者予以法律援助
将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因交通事故引起人身伤害赔偿的、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引起民事权益的都将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要保障执行难案件中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基本生活,给予金额为6个月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
■“空巢老人”政府补贴
“去年一年中,一个地区有4位空巢老人在家中去世,事后才被发现。”朝阳区副区长谢莹昨天说,这些老人家庭条件都挺好,但子女有的在国外,有的忙事业,“所以,必须将空巢老人纳入救助体系。”朝阳区将加速“居家养老工程”的推广,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的老人和妇女能够得到志愿和互助服务。
新规定提出,将分别对60岁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独居老人、80岁以上生活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以及市级以上劳模、困难归侨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