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心医院在给我父亲治疗的过程中存在伙同北大人民医院的万峰非法行医,故意欺骗,故意用人做试验等恶劣行为.
1、2006年1月,当时在
医院心胸外科有一个病人蒋勇,因为医院何树松说能做这个手术,所以在心胸外科等了半个多月都一直未手术,为此病人蒋勇还和何树松吵了一下,但是医院本身无法做冠脉搭桥术(冠脉旁路移植术),所以要请
北大人民医院万峰过来,而医院却不通过正规渠道邀请,而是何树松私下邀请,但万峰却说一个病人不来,要二个才来,所以医院采取欺骗手段将我父亲从心内科骗至心胸外科以凑够二个人数。
2、两家病人合计支付万峰飞机票、酒店、租车接送、吃饭、及会诊费35750元,除了租车接送的费用是从医院帐上以救护车的名义扣除的外,其它全是现金交易,并且不给任何票据。
3、绵阳中心医院在我们之前仅有的3例冠脉搭桥手术病人全部死亡(也是从外面请人过来做的手术),其医院在这个手术上的冠脉搭桥死亡率高达100%,其医院根本没有此项手术的技术及能力,并且严重缺乏相关治疗护理及并发症处理的经验,其行为无疑就是拿活人做试验!
4、 前面仅有的3例冠脉搭桥手术病人全部死亡,却对我们病人说前面3个做了都很好 ,这是恶意欺诈行为。
5、卫生局说只要是三甲医院,有心胸外科就可以做冠脉搭桥,有泌尿科就可以做
肾移植,不管医院此前有没有做过这种手术,有没有成功的案例,死亡率是多少,都可以合法的做,这难道不是卫生监管的一个大漏洞吗?100%的死亡率还可以接着继续收病人做此手术,难道对于只有一次的生命可以用边摸索边实验来对待,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如何保障?卫生监管部门尽到了监管责任吗?对只有一次的生命负责了吗?如此大的卫生法律漏洞岂不是让医院合法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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